我与书结缘,最早大概是六七岁的时候。

我看的第一本书,不是童话故事,也不是唐诗三百首,而是香港的《聚宝楼通书》,那是一本老式线装书,关于择日算命的,我看得云里雾里的。里面还可以查运程,类似十二星座的傻瓜式算命,我感到很好奇,便查了一下关于自己生辰的断语,只见上面写着:“夏季午时生在皇帝头,一生富贵无忧。”嘿!这句我看懂了,真是好命!小小的我心里激动得不得了,觉得自己长大后能做官做虎,有着不平凡的人生。

再长大一点,我的读物除了课本,就是报纸了,小时候家里经常订《汕头特区晚报》。邮递员天天准时送报纸,除了周日。每次报纸一送到,契爷先看,然后才轮到我看。我坐在红木椅上,一边看报,一边喝茶。契妈打趣说,有模有样的,像个小老头儿。

小地方没有图书馆,无法实现“阅读自由”。我求书若渴,这种对书籍求而不得的心理影响至今。心理学上说,小时候在某方面没有得到满足,长大后就会疯狂执着于此。的确,到了高中的时候,零用钱比较充足,我就疯狂买书、囤书。

每次买了新书,我都会拆开塑胶封面,然后把头埋进书里,用力地嗅一嗅那股油墨香(这形容听起来似乎有些猥琐),有些人或许会觉得那个味道很臭,但我却觉得好闻极了,简直可以续命。

每次拆新书的快递,心里头幸福感满满,用一个字形容:爽。然而,读书的速度赶不上买书的速度,正应了那句话,“买书如山倒,读书如抽丝。”

或许更准确的说,我喜欢书,而不是喜欢读书。书不仅能够给我一种满足感、幸福感,而且还能缓解我的信息焦虑症。

虽然我如此喜欢书,但我却不是一个文绉绉的人,甚至可以说是相当豪放(或者说粗鲁)的人。有段时间我沉迷于自创脏话,编造很多旁人不懂的带点黄颜色的话,然后自己很得意。有时候我会说给室友听,她很是佩服,夸我有写情爱小说(有水准的yellow小说)的天赋,说不去写小说可惜了。我听了很开心,我就喜欢听别人吹捧我,这很狮子座。好像偏题了~

接着说书~

我有四个书柜,但依旧不够位置放书,于是只好将一些书放在床的边缘。每夜与书同眠,想来也是一种浪漫。不过,浪漫也是讲缘分的。

人与人之间讲缘分,人与书之间也是要讲缘分的,有些书注定与我缘分浅——每当书多到没位置放的时候,我就会开始清理一些我认为不好看的书,低价卖掉。不断的买书、卖书,像个开书店的,不同的是,书店低价进,高价卖,而我是高价进,低价卖。50多元买的书,往往10元卖出去,真是亏本生意啊,由此可见我不是做生意的料。

闲来无事我就喜欢摆弄图书,把书归类,调位置,像个图书馆管理员。比如我最近想看哲学类的书,不看经济类的书,就把哲学类的书籍摆在客厅的书架,把经济学的书都放在房间里的书架,于是,“图书管理员”就在客厅与房间的四个书架之间搬来运去,生活充满无限乐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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